要求
申請人必須:(i)完成中三課程,或具同等學歷;(ii)具最少一年相關在實驗室及實地工作的經驗;(iii)通過相關的技能及體能測驗;及(iv)具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i)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清楚填寫其學歷和中英文語文能力程度。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以證明申請人符合入職條件,其申請書將不獲考慮。
(i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應徵者,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