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完成小六教育程度,或具同等學歷;以及(b)中、英文語文能力水平達小六程度。(註: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i)無論男女,均可應徵二級工人職位。(ii)如有需要,二級工人須接受部門內部或部門間的職位調派安排,以填補同一職系的職位空缺和擔任同一職系下不同種類的職務。(iii)二級工人須在有需要時輪班工作及∕或逾時工作。(iv)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本署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評核其對基本法的認識。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本署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