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
(a) 本港大學學位(尤以社會科學或人文學系的學位為佳),或同等學歷;
(b) 在取得學位後最少3年的辦公室管理、秘書處支援、或推行社區發展活動的全職工作經驗。具有建立行政系統、檔案管理、執行與項目統籌有關的工作以及為政府諮詢及法定組織提供秘書處支援的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參閱註(1)];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參閱註(2)];
(d) 對公共事務有豐富的認識,而對社會資本建立有認識者可獲優先考慮;
(e) 良好溝通(包括書寫和會話)及社交技巧,優良的分析及統籌能力,以及積極主動;
(f) 熟悉運用電腦軟件包括`MSWord、Excel及Powerpoint,具有使用電腦處理數據及更新網頁的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g) 對政府、非政府機構、公共機構、半政府機構及/或私人界別的運作程序有認識者可獲優先考慮。
(1) 申請人請在申請書中詳列所有有關的工作經驗。有關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及社會資本發展計劃的資料請参閱基金網頁(www.ciif.gov.hk)。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