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a)於1975年12月5日後獲選為香港工程師學會(電子工程或資訊工程界別)正式會員,或具同等資格;及(b)在取得資格後至少有十年大型及複雜電子及資訊科技系統項目管理經驗,當中至少五年須擔任管理職位<註(1)及(2)>;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註(3)>,或具同等成績。
(1)在最近三年(由遞交申請表當日為止)具備相關民航經驗包括策劃,設計及/或執行電腦化航空交通管理系統、通訊、雷達及導航系統及熟悉國際民航組織有關全球空中航行計劃及航空系統組塊升級計劃要求的合適人選將會獲優先考慮。
(2)申請人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寄交申請書及一份詳盡列明有關民航及電子工程工作經驗的問卷到查詢地址。問卷可於民航處網頁下載。(http://www.cad.gov.hk/chinese/recruitment.html)
(3)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人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