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a)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10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或
(b)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經評審的中文系或新聞系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及具有10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或
(c)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的中文系或新聞系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10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或
(d)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一]或以上成績(以上科目必須包括中國語文科)[註二],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獲兩科及格,並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等級/C級或同等[註三]或以上成績(以上科目必須包括中國語文科)[註二],或同等學歷;及具有13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或
(e)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一]或以上成績[註二],及在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一]或以上成績[註二],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同等[註三]或以上成績[註二],及在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C級或同等[註三]或以上的成績[註二],或具同等學歷;及具有15年或以上中文寫作的工作經驗;
(2)熟悉時事新聞;
(3)具有良好的溝通技巧;及
(4)通曉電腦中文文書處理操作。
中文撰稿主任筆試:
具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並通過新聞處舉辦的筆試,方有機會參加面試。
(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二)有關科目可包括英國語文科。
(三)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