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岩土組或土木組)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資格,或同等資格[見註(1)];或(ii)具備工程地質學或地質學的認可專業資格,或同等資格(例如英國倫敦地質學會特許地質學家資格);(b)在取得有關資格後,具備至少7年岩洞及/或地下空間發展方面的經驗;以及(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2)]。
(1)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的岩土或土木工程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其正式會員(岩土組或土木組)。(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3)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一份按指定格式詳列其工作經驗的資料,包括曾參與的工作/工程項目和擔任的職務。有關指定格式可於土木工程拓展署網頁(http://www.cedd.gov.hk/tc/about/career/index.htm)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