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ii)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兩年從事與管理有關的工作,如採購及物料供應、辦公室行政及管理或人力資源管理;及
(iii)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及中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1)]。
(1)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2)本署將優先考慮擁有採購及物料供應事務相關學歷及工作經驗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