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具備相當於小六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及取得以下其中一項資歷:(a)完成獲核准及相關的印刷學徒訓練計劃,成績滿意;或(b)完成中三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及三年相關工作經驗;或(c)完成小六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及六年相關工作經驗;或(d)取得由職業訓練局頒發的中專文憑(廣告、包裝及印刷)或印刷數碼流程生產技術員基礎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及兩年相關工作經驗。
(i)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ii)在有需要時須輪班工作及/或逾時工作。(ii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應徵者,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