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註1)第2級或同等(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c)在取得上述資格後,具有至少兩年相關的圖書館工作經驗。
具有圖書館助理證書或文憑者可獲優先考慮。
1.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可計算在有關科目內。
2.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視為等同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3.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