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i)(1)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1];或(2)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和數學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
(ii)最少有兩年全職工作經驗及良好工作記錄(請夾附證明文件);
(iii)具備良好中、英文講寫能力;
(iv)善於操作電腦軟件(例如:MSWord,Excel等),並熟悉中、英文文書處理;及
(v)有顧客服務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請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列明)。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