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完成小六課程或具同等學歷;
(b)能操作常用的辦公室設備,如傳真機、掃瞄器和影印機;以及
(c)能以粵語/中文和簡單英文溝通;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以及能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i)此職位無論男女均可申請。
(ii)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ii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應徵者,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評核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