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物料科學及工程、納米科技或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如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化學、物理、電子工程或機械工程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如下所述具備與物料領域相關的豐富經驗,也會獲得考慮;(b)具備良好的中英文講寫傳意技巧,能操流利粵語,並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見註);(c)持碩士學位的申請人於取得學歷資格後須具有最少三年與物料領域相關的工作經驗,而持有學士學位者於取得學歷資格後須具有最少六年與物料領域相關的工作經驗。如具備評審相關領域項目的技術和商業價值、項目管理、基金管理等經驗,將獲優先考慮;(d)辦事條理分明,責任感強,具備與各級人員相處的良好人際及溝通技巧;以及(e)具備各種新興科技及先進技術的深入知識,包括納米科技、顯示器技術的物料科技和光伏科技等。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二零零七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