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i)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會計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
(ii)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或同等學歷;
(b)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
(c)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
(d)在取得(a)項的入職資格後,具備至少兩年會計的工作經驗;及能處理整套帳目。
(1)申請人可能須參加能力傾向筆試並取得及格成績,以評核會計知識方面的才能。
(2)職位空缺數目將按當時需要的人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