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持有由香港的大學頒發的運輸學、城市規劃學、市區規劃學、經濟學、土木工程學、環境學、商學、公共行政學、地理學或社會學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月薪21,175元);或(ii)擁有香港運輸物流學會的正式會員資格(月薪20,160元);(b)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見註1﹞;以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1﹞;並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註:現時並未具備(a)(i)段學歷但將於2011/12學年考取所需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1/12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持有地理學或社會學學位的申請人,所修讀的科目或取得的學分,最少應有四分之一屬相關的學科,方符合入職資格。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註明在學位考試取得及格的科目,並須隨申請表格夾附修業成績表副本。)
1.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仍然有效。
2.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3.申請人須參加筆試,只有在筆試及格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並獲考慮聘用。如筆試及格的申請人人數眾多,獲較高分者會獲選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