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b)於2012-13及2013-14學年在本地或海外╱內地大專院校就讀全日制課程,
並將於2014年夏季獲得(或屆時已擁有)學士或學士以上程度學位的學生;
(c)積極參與社區或學校活動;
(d)擁有優良學業成績;
(e)適應團隊工作及有良好溝通技巧,並能同時處理及有效地安排多項工作;
(f)擁有良好的中、英語文及書寫能力,能操流利普通話者優先;以及
(g)熟悉電腦應用程式例如Microsoft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
法等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