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尤以社會工作、社會學或社會科學的學位為佳;
(b) 於取得學位後有最少7年全職工作經驗,具備計劃管理、籌辦社區教育活動、推行社會資本及/或社區發展計劃和經辦基金撥款資助計劃經驗者為佳[參閱註(1)];
(c) 具有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尤以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者為佳[參閱註(2)],能操流利普通話者可獲優先考慮;
(d) 具備良好溝通和人際技巧、優良的分析及協調能力;
(e) 具評審、監管及評估社區計劃書的實務知識和管理能力;
(f) 在舉辦教育講座/工作坊及籌辦大型活動方面有豐富經驗;以及
(g) 熟悉運用電腦軟件包括MSWord及Excel,及使用電腦處理數據。
(1):申請人請在申請書中詳列所有有關的工作經驗。有關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及社會資本計劃項目的資料請参閱基金網頁(www.ciif.gov.hk)。
(2):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