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持有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園藝、自然科學或有關學科的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同等學歷;或(ii)持有農業或林務學校/學院所頒發的認可文憑,或具同等學歷;(b)具備最少一年郊區/樹藝/林務/樹木管理及根據工程合約監督環境美化工程和林地種植/管理的相關實際經驗,尤以具備最少兩年樹木護理的工作經驗及熟悉樹木風險評估/管理為佳;以及(c)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註(1)。
(申請人持有由認可樹藝機構或業內組織所頒發的有效資格或證書,例如國際樹木學會註冊樹藝師(Certified Arborist 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Arboriculture)、澳洲樹木學會(Arboriculture Australia)的註冊合格樹藝師(Registered Qualified Arborist)/註冊執業樹藝師(RegisteredPracticingArborist)/註冊資深樹藝師(Registered Consulting Arborist)/註冊資深執業樹藝師(Registered Consulting and Practicing Arborist)註(2)、英國樹木學會技術或以上級別會員(Technical Member or above of the Arboricultural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Kingdom)、香港園境師學會的認可樹藝從業員、香港中文大學樹藝專業文憑,或同等資歷會佔優。)
(1) 政府在聘用非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2) 可接受在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成為前澳洲國家樹木學會(NationalArboristsAssociationofAustralia)一般會員(GeneralMember)人士的資格。
(3) 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附上一份詳列其工作經驗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