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由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達同等學歷;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三級或以上,或達同等學歷[請參閱註(i)];
(c) 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最少八年工作經驗;
(d) 具備最少六年有關辦公室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的政府工作經驗(其中三年屬管理階層者優先);
(e) 具有良好中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
(f) 熟悉一般電腦應用軟件,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試算表、簡報等;及
(g) 了解規劃署日常運作為佳。
(i)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課程乙 ) 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三級的成績。(ii) 申請人須付上以英文撰寫約三百字的求職信表明應徵此職位的原因,以及一份履歷表,詳細列明求職者所考取學歷,於各機構所擔任職位,以及現在及過往受聘職位的職責詳情,特別是與本職位有關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