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尤以傳理、公共關係、媒體或市場推廣方面的學位為佳;
(b) 於取得學位後有最少8年全職從事公共事務、企業傳訊、公共關係、推廣或項目管理工作的經驗,且具備以社交媒體作宣傳方面的經驗為佳。[參閱註(1)];
(c) 具備卓越的人際及溝通技巧,能夠(以文書和語言)與內部及外間持份者(包括商界、政府各決策局/部門、非政府機構、學校等等)有效溝通;
(d) 具有優秀的中英文書寫能力,英語及粵語流暢,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成績[參閱註(2)];以及
(e) 懂得使用電腦軟件,包括MS Word、PowerPoint、Excel及Adobe Illustrator。
(1) 申請人請在申請書中詳列所有有關的工作經驗。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 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