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i)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會計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或具備同等資格;
(b) 在取得學位或資格後,有最少5年全職會計工作經驗。曾參與操作撥款管制系統,並熟悉公眾對管理政府基金所要求的問責性以及評估計劃可行性者可獲優先考慮;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參閱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d) 熟悉運用電腦軟件包括MSWord及Excel,及使用電腦處理數據。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