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是本地 / 非本地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生,並將於2020/21學年就讀四年級的學位課程;
(c)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 (註: 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d) 熟悉中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如MS Word、MS Excel、MS Powerpoint等;
(e) 具備優良的中、英文書寫能力,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
(f) 具良好組織能力及溝通技巧、具責任感及正面思維。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