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在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成為香港園境師學會專業會員,或在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之前取得專業會員資格,並經香港園境師學會重新確認,或具同等資格;以及在取得專業資格後有最少一年合適的工作經驗[請參閱註(A)];
(b)獲香港園境師註冊管理局註冊為註冊園境師[請參閱註(A)];
(c)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以及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份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B)及(C)]。
(A) 申請人如預期會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符合入職條件(a)及(b)項,便亦可申請本職位。然而,申請人必須成功獲香港園境師註冊管理局註冊為註冊園境師,並符合入職條件,才會獲考慮聘用。
(B) 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試卷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C)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D) 獲錄取的申請人將獲發展局聘用,或將派往政府決策局或其他政府部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