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 (i)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i)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i: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以及
(i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其他三科考獲第2級/E級或同等成績(註ii),或具同等成績(註ii: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b) 熟悉電腦操作和應用程式,例如微軟Microsoft Word和Excel,如同時熟悉Microsoft Powerpoint及/或Access尤佳;
(c)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會話和書寫能力;
(d) 能獨立處事,具備良好溝通能力,積極主動,樂於學習;
(e) 熱衷環保,尤其是在減廢回收方面;以及
(f) 擁有合約管理知識佔優。
註1: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證書/其他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副本。至於持有本港以外院校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則須把修業成績表/證書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的副本,連同填妥的申請表格一併遞交。
註2: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七個工作天內把所需文件郵寄至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的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