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2)/E級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或具同等學歷;及
(b)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30字,並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註3);及
(c)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3)申請人須接受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及一般商業電腦軟件(MicrosoftOfficeWord及Excel)應用知識測驗。
(4)申請人須在本職位截止日期或之前獲取上述的所有入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