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工商管理/市場推廣/傳播/新聞/公共事務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具備優良的中英文講寫傳意技巧,並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註1)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c)取得有關學歷後,曾在大型企業或機構從事機構傳訊或活動統籌或公共關係或傳媒管理方面的工作最少四年;半政府機構或政府部門的一般行政經驗也可接受;
(d)如具備良好的活動統籌技巧,曾親自統籌大型活動和公眾參與活動,將獲優先考慮;
(e)性格主動、能隨機應變、具創意、有活力,能獨立工作,亦能與團隊合作;
(f)有能力在緊迫時限內處理多項工作和釐訂優先次序;以及
(g)熟悉社交媒體運作、PowerPoint、Excel、中文文書處理等辦公室自動化應用系統及其他圖像傳訊軟件的操作。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二零零七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2)初步獲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