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閲註(iii)];
(d)在取得上述(a)及(b)的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0年的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的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參閲註(iv)];
(e)申請人若持有以下條件者可獲優先考慮:(i)持有課程發展及/或有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ii)具有豐富組織及管理大型項目計劃的知識及經驗;(iii)具有良好的溝通、思考能力和人際關係與及相關的團隊合作經驗;(iv)懂電腦操作;及(v)熟悉本地及/或海外的教育和評估之發展及趨勢;以及
(f)被邀請出席面試的申請者需接受書寫筆試。
(i) 高級項目經理(學生適性化學習/中文)的申請日期為2020年2月7日(星期五)至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i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i)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iv)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v) 申請人須處事盡責、積極主動、對工作有熱誠,並須品格良好,願意為教育界服務,作出承擔,以及能以中英文與人有效溝通。
(vi) 此職位男女均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