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複製連結

教學助理(特殊教育需要/個別學習計劃)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2-10 18:00
月薪$17,100
 

職責

(a) 於課後及暑假期間,為有需要作個別或小組支援的融合生提供學業、情緒及社交上的支援,包括英文科支援/跟進課程及抽離班;
(b) 陪伴及支援融合生參加課堂及其他校內活動,包括課外活動及分組活動;
(c) 支援及跟進有關學生的行為管理及提供學習支援,包括協助跟進「個別學習計劃」;
(d) 支援其他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及處理相關行政工作;
(e) 或須不定時或超時工作;以及
(f) 執行學校指派的其他工作。

要求

(a)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
(b)主修英國語文或相關科目者優先;
(c)具備輔導心理學或社會工作學高級文憑者優先;
(d)具備處理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及/或中學工作經驗者優先;
(e)中英文良好;
(f) 熟悉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者優先,例如文字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以及
(g)面試者或須接受技能測試及/或筆試。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至2020年8月31日。

薪酬及福利

月薪17,100元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7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教學助理(特殊教育需要/個別學習計劃) (EDB/NTTPDSS/042/20)。(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新界大埔大元邨 新界鄉議局大埔區中學)。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42710EDB/NTTPDSS/042/20
地址: 新界大埔大元邨 新界鄉議局大埔區中學
電話: 2664 3032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2-10 18:00
刊登日期: 2020-02-03

申請摘要

教學助理(特殊教育需要/個別學習計劃)
教育局
月薪17,100元
電話: 2664 3032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2-1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