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備同等學歷;
(b)中英文良好,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者優先;
(c)具備學校工作經驗者優先;
(d)熟悉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者優先,包括文字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 ;以及
(e)面試者或須接受技能測試及/或筆試。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