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1]/C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並擁有最少一年與航空業有關的工作經驗;或
(i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3]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並擁有最少一年與航空業有關的工作經驗;或
(i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1]/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並擁有最少三年與航空業有關的工作經驗;或
(iv)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3]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並擁有最少三年與航空業有關的工作經驗;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能流暢用英語溝通及書寫;及
(d)熟悉電腦操作。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科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