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本職位男女均可申請,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2007年以前課程乙)及中國語文科成績至少達第3等級,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以及
(c)在取得有關大學學歷後,具備至少十年全職工作經驗,當中至少三年在政府工作。曾擔任秘書支援工作,或具備工作小組、上訴委員會及覆檢委員會工作經驗者,會獲得優先考慮。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和中國語文科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