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在取得學位後有最少6年全職的行政/管理職務工作經驗,曾在公營機構或政府參與有關資訊科技的工作者為佳[參閱註(1)];
(c) 具有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尤以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者為佳[參閱註(2)];
(d) 具備良好溝通和人際技巧;
(e) 熟悉運用電腦軟件包括MSWord、Powerpoint及Excel,及使用電腦處理數據;以及
(f) 能獨立及在壓力下工作。
(1)申請人請在申請書中詳列所有有關的工作經驗。
(2)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