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3)/C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c)取得有關學歷後至少有3年民航事務或項目統籌的工作經驗。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寄交申請書及一份詳盡列明有關工作經驗及電腦知識的問卷到查詢地址。問卷可於民航處網頁下載。(http://www.cad.gov.hk/chinese/recruitment.html)。申請人如未有於遞交申請書時一併提交此問卷,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5)熟悉最新版本的MicrosoftProject和/或AutoCAD軟件的合適人選將會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