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1);
(c) 具備良好中、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
(d) 具備良好溝通技巧及人際關係; 及
(e) 懂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包括MS Word、Excel、 PowerPoint及中英文文字處理。
(1)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2) 獲錄用的申請人需在戶外和不定時(包括晚間)及/或於週六、週日和公眾假期工作; 並在灣仔及其他地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