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i) 持有香港大專院校頒授的認可副學士學位或認可高級文憑,主修與音樂、媒體或廣播相關的學科,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香港大專院校頒授的認可文憑,主修與音樂、媒體或廣播相關的學科,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具有一年與美樂或廣播相關的工作經驗;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
申請人如具備處理行政工作的經驗則更為理想。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