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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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常務助理

政府物流服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0-11 23:59
月薪$8,770
 

職責

主要擔任一般辦公室職務,包括購貨及供貨、文件歸檔、數據整理、操作檔案和條碼系統、資料輸入及更新、接待處工作、部門內外間文件發送、日常辦公室職務、一般體力勞動工作,以及其他獲指派的職務。

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二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另外三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以及另外三科考獲第2級(註2)/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能操作辦公室常用電腦軟件(例如文書處理及試算表軟件等);以及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註:應徵者須通過技能測試。)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3)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仍未具備所需資格,則被視作未能符合入職條件。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為一年。每週淨工作時數為四十五小時(不包括午膳時間)。受聘人或須超時工作,超時工作將以補假形式補償。

薪酬及福利

月薪8,770元
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及合約條文的規定享有休息日及法定假日等福利。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技能測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技能測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技能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技能測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9樓政府物流服務署編制及委任小組
電話: 22315369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0-11 23:59
刊登日期: 2012-09-28

申請摘要

合約常務助理
政府物流服務署
月薪8,770元
電話: 22315369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0-1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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