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在取得上述學位後,具備最少兩年全職工作經驗;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在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a)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所頒授學歷的人士,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和證書的副本。(b) 申請人可能須於面試當日進行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