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無論男女均可申請此職位。申請人必須:
(a) 完成小六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
(b) 能以中文及簡單英語溝通;
(c) 能閲讀簡單中文及簡單英文;以及
(d) 能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註: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以電郵或郵寄方式接到通知。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或隨後的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