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或E級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或具同等學歷(註1及2);
(b) 具備至少兩年全職文書工作經驗;
(c)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及技能,包括辦公室文書軟件(例如:MS Word 及 Excel)及中文輸入法;及
(d) 具備基本的中英文書寫和溝通能力。
(1)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2) 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